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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远东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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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9章 走向战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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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是中国与荷兰两国政府签订的,并由美国、英国等列强共同背书,但是兰芳第二共和国却没有加入这一国际条约,这是一根尾巴,如果中国政府还在“监督”着兰芳的外交事务,那么,这根尾巴就会隐藏在中国盾牌之后,但是如果中国对兰芳的外交政策的“监督”消失了,那么,这根尾巴就会暴1ou在荷兰人的面前。

1936年,中国政府与兰芳政府正式签署协议,将外交与国防的“监督权”交还给了兰芳中枢政府,于是,兰芳第二共和国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国家”。

既然是独立国家,那么就必须行使独立国家的主权,于是,从第二共和国就按照兰芳总统的指示开始与荷兰王国政府进行交涉,要求加入中荷南洋条约,并要求拥有对东婆罗洲地区兰芳公民的司法管辖权。

在中国、英国、法国、美国、日本这五国的强力斡旋下,荷兰王国政府终于同意了兰芳的修约要求,于是,兰芳也成为“东婆罗洲利益主体”的一方,当兰芳公民在东婆罗洲地区卷入司法纠纷时,陪审团的陪审员也必须有一半是华人,而且必须拥有兰芳国籍。

自从第一次南洋战争结束之后,东婆罗洲地区实际上已成为一块公共殖民地,英国、美国、法国、荷兰、中国、日本均可以在这一地区进行移民、投资等经济活动,这块公共殖民地在待遇上实际上与当年列强在中国开办的公共租界差不多,只不过面积要大上许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英国、美国、法国、荷兰、中国、日本,这些国家都可以向东婆罗洲移民,但是问题在于,当地是热带地区,气候炎热,疾疫流行,生活优越的欧洲人宁可在本国领取政府救济,也不愿意去东婆罗洲吃苦,这样一来,只有中国和日本向东婆罗洲的移民人数最多,而其中又以中国移民占据绝对优势。

毫无疑问,由于移民数量的绝对优势,华人在东婆罗洲拥有绝对的言权,而且由于中国中枢政府一直以来大力宣传的“团结精神”、“炎黄精神”等民族主义理论,当地的华人移民在面对异族时往往表现得非常抱团,加之兰芳地区华人的尚武传统和武器泛滥,东婆罗洲地区终于成为了一个民族、种族冲突的火药桶,华人卷入的暴力冲突事件越来越多,而由于陪审团的“不合作”立场,这些案件往往以华人取得胜利而告终,这是一种司法上的“制度性缺陷”,对此局面,荷兰东印度殖民当局束手无策,只能使当地土著人的愤怒情绪日积月累,并最终爆。

1937年秋天,因为对当地华人大地主和农场主大肆兼并土地的不满情绪爆,东婆罗洲地区生佃农和自耕农暴动,暴动开始时只是零星的武装冲突,但是随后迅演变为一场全面战争,中国人、荷兰人、日本人、土著人都被卷入了战争之中,而其中,又以中国移民扮演的角色最为重要,在武装到牙齿的华人民团面前,土著人的反抗被迅扑灭,而且随后,东婆罗洲的局势迅转向对荷兰利益不利的一面,消灭了敌对游击队的华人民团推举了自己的政治领袖,并向荷兰殖民当局出“建议”,要求取得“自治权力”。

毫无疑问,在荷兰政府看来,这是一场“阴谋”,策划这一切的,就是中国和兰芳两国政府,面对咄咄逼人的“黄祸”,荷兰政府决心全力反击,毕竟,对于荷兰而言,失去了婆罗洲就等于失去了荷兰在东方的一切,现在的荷兰还剩下什么呢?除了殖民地,荷兰几乎一无所有,而在经济危机时期,殖民地对于荷兰至关重要。

荷兰政府决心维护殖民利益,而且这一决心也得到了英国政府和法国政府的“同情”,于是,1938年春天,一支从本土调来的荷兰殖民军终于在东婆罗洲登6,并且无视中国政府和兰芳政府的“警告”,开始迅向东婆罗洲华人民团动全面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