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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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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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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语着,眼圈潮湿起来。

   发现自己的柔弱是桩痛苦的事情,而这发现偏又来得太晚了,这更加剧了发现者的痛苦。叔叔活着的时候,他从没感到自己无能。他的能力太大了,路子太顺了,二十二岁做团副,二十四岁做团长,二十八岁行一旅之令,三十四岁就穿上了少将军装,以副师长的名义,使着师长的权柄。新二十二军上上下下,一片奉承之声,好像他杨皖育天生就是个将才,是天上的什么星宿下凡似的。他被大树底下的那帮猴狲们捧昏了头,便真以为自己很了不得,少将副师长当得毫不羞惭。如今,大树倒了,他得靠自身的力量在风雨中搏击了,这才发现,自己是那么不堪一击;这才知道,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是依附在叔叔这棵大树上的。大树倒下的时候,他的那部分生命也无可奈何地消失了。

   细细回想一下,他还感到后怕:从陵城的军部小白楼到现在置身的蛤蟆尿,他真不知道是怎么走过来的。

   那夜,雪铁龙突然把他接到军部,他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叔叔,看到了叔叔留下的投降命令。他惊呆了,本能地抗拒着这严酷的事实,既不相信叔叔会死,更不相信叔叔会下投降命令。有一瞬间,他怀疑是毕元奇和许洪宝害死了叔叔。后来,毕元奇拿出了一份份令人沮丧的电报,说明了叔叔自毙的原委,他才不得不相信,一切都是可能的。叔叔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为了城池和百姓,为了新二十二军的五千残部,完全可能下令投降。这样做合乎他爱兵的本性,他与生俱存的一切原都是为了新二十二军。自毙也是合乎情理的,他签署了投降命令,自己又不愿当汉奸,除了一死,别无出路。他的死实则透着一种献身国难的悲壮,非但无可指责,而且令人肃然起敬。

   然而,肃然的敬意刚刚升起,旋又在心头消失了。他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新二十二军的未来一难道他真的得按叔叔的意愿,投降当汉奸么?他不能。三一一师的官兵们也不会答应。毕元奇和许洪宝的答案却恰恰相反,他们手持叔叔的投降命令,软硬兼施,逼他就范。他的柔弱在那一刻便显现出来。他几乎不敢做任何反抗的设想,只无力地申辩了几句,便认可了毕元奇耻辱的安排。当时,他最大胆的奢望只是,在接受改编之后,辞去伪职,躲到乡下。

   不曾想,毕元奇一伙的周密计划竟被白云森打乱了,白云森竟然在决定新二十二军命运的最后一瞬拔出了勃朗宁,果决地扣响了枪机,改变了新二十二军的前途。

   当白云森用枪威逼着毕元奇时,他还不相信这场反正会成功。他内心里紧张得要死,脸面上却不敢露出点滴声色。这既透出了他的柔弱,也印证了他的聪明。后来,白云森手中的勃朗宁一响,毕元奇、许洪宝一死,他马上明白自己该站在什么位置上了。他毫不迟疑地扑了上去,在胜利的一方压上了决定性的砝码。

   这简直是一场生命的豪赌。他冲着白云森的一跃,是大胆而惊人的。倘或无此一跃,白云森或许活不到今天,他和新二十二军的幸存者们肯定要去当汉奸的。

   然而,这一跃,也留下了今日的隐患。

   他显然不是白云森的对手。白云森的对手是叔叔,是毕元奇,而不是他。和白云森相比,他的毛还嫩;如果马上和白云森摊牌,失败的注定是他。聪明的选择只能是忍让,在忍让中稳住阵脚,图谋变化。他得忍辱负重,用真诚和情义打动白云森铁硬的心,使得他永远忘掉叔叔的那张投降命令,维护住叔叔的一世英名。只要能做到这一点,他就获得了大半的成功,未来的新二十二军说不准还得姓杨。叔叔的名字意味着一种权威,一种力量,只要叔叔的招牌不被砸掉,一切就都可能产生变化。从陵城到这里的一切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未来的历史还将证明这一点。

   他打定主意,马上和白云森谈谈,把新二十二军交给他,让他在满足之中忘却过去。

   一扫脸上的沮丧和惶惑,他扶着落满灯蛾子的香案站了起来,唤来了三一一师的两个参谋,要他们再去找找白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