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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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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的重要,是因为它可以陪伴喜欢的人。

  朝阳俱乐部基地。

  汤毅接到彬彬的邀请后,显得十分兴奋,在回去的路上一边跑一边跳,像个孩子一样,完全没有教官模样。

  下午汤毅只有一节课,上完那节课后,他第一件事便是去商场买衣服,打扮自已。

  汤毅买的是西装,穿在身上显得年轻帅气,与平时穿衣打扮完全不同,整个人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原本长得不太好看的人,在衣服的打扮下变得更加好看。

  “老汤穿得怎么漂亮是去约会吗?好像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这样穿衣打扮的,真帅!”宿友被汤毅的穿衣打扮吓了一跳。

  “谈生意。”这种事情还是用善意的谎言来敷衍了事比较好。

  “生意?什么生意,要不带上小弟我一起?”宿友色咪咪的问,显然他是不会相信汤毅的鬼话的。

  像汤毅这种人总是呆在俱乐部,怎么会突然有人找他谈生意呢?而且汤毅属于教官一枚有啥生意可谈的?他的宿友从以上原因不难看出汤毅是在说谎!

  “下次一定带上你。”汤毅被宿友的眼神盯着有点发狂,很不谈定。

  “好,哪就下次。”宿友宛然一笑,放过了他。

  ………

  彬彬觉得第一节课上得很开心,那群家伙远比自已想象中的样子还要可爱多了,更令她感到意外的是,自已的课他们竟然听得如此认真,没有一个人出神或是开小差。原本彬彬在踏上讲台那一刻,整个人都处于紧张状态,连她自已都不清楚自已说了什么,好像只听到自已说的话十分模糊不清,但学生对于自已的问好她听清了,心里不禁感到欣慰。

  晚上,彬彬开心的回到宿舍,将宿舍收拾了一翻,整得有模有样后才洗澡。

  洗完澡,彬彬用吹风机吹干头发,穿了一件连衣裙,她觉得晚上可能会变冷就穿了件外套,外套是黑色的,穿在她身上很有气质,像黑帮大姐大一样,散发着霸气。

  彬彬对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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